一、主要职责
1、全面抓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督查,督促指导各机关、部门、镇和园区落实效能建设各项规定,负责市级机关、部门、镇和园区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工作。
2、负责对全市重大项目、重点工作、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开展督查督办;对市委、市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、指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,配合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及开展各类专项效能督查活动。
3、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。做好各机关、镇和园区“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”创建指导工作,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(单位)、镇和园区、“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”参创科室开展督促检查。
4、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,调查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,配合市纪委做好违纪违规件的督查、处理。
5、不定期对各机关、镇和园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进行明查暗访,对存在的推诿扯皮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。对查实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,向所在单位发放告知单,要求及时整改,并通过机关效能简报进行通报曝光。
6、受理、调查、处理市级机关(单位)、镇和园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投诉、举报,抓好群众投诉的办理、反馈,对分流的投诉件进行督办、管理。
7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机构设置
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设3个工作组:综合协调组、效能督查组、监察投诉组。
三、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
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单位性质为临时机构,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。
四、2015年决算情况
2015年效能办决算支出99.48万元,工资福利支出33.45万元、公用支出28.53万元(其中公务接待费5.2万元、定额交通费8.59万元)、办案经费支出4.5万元、投诉奖励支出0.04万元、外聘暗访支出0.61万元、办公设备购置1.11万元、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外包29.53万元、12345平台筹建经费余额支出1.71万元。
五、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
1.强化监督检查和查究问责力度
(1)开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。要求各相关部门上报全年重点工作进度计划(细化到每月),市效能办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计划,分2次对相关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一方面记录在案,另一方面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,因客观条件暂无法整改的责任单位必须明理由,以有效督促重点工作的推进速度。
(2)对各单位违法用地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。根据市政府发出的督办通知单,会同市纪委、政府办、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,通过上门了解情况、现场查看、找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,对15个镇、园区涉及到的土地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严肃的督查督办,要求其明确每宗违规用地的整改方案、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,严格按照时限扎实推进。对未按时完成的明确承诺时限或工作举措,每周将督查情况向市领导汇报。
(3)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督查。根据各相关部门上报的全年为民实事项目工作计划,市效能办两次组织力量,通过上门走访、现场查看、听取汇报、重点剖析等形式,对44项为民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,共编发二期督查通报。
(4)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。围绕治理机关“庸懒散慢、吃拿卡要”情况,把暗访作为查找问题、促进整改的主要手段,采取不打招呼,不定时间的方式,有重点、有目的地开展暗访工作,坚决杜绝“门难进”、“脸难看”、“事难办”以及上班时间上网炒股、玩游戏、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,确保机关干部在岗、在位、在状态。同时,集中整治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 和“群众办事难”等突出问题。
2.深化星级机关参评单位的效能建设
(1)扎实开展“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”创建工作。对各参创科室(站、所)的工作作风进行专项督查,重点围绕政务公开、上班期间工作人员是否在岗在位、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是否有玩电脑游戏现象、是否组织开展便民服务、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5个方面督查。
(2)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。会同市大项目办通过走访查看现场,审核工作资料、暗访调查核实等方式,对全市“百个”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,推动重大项目的再提速、再突破。
3、不断提升效能建设新成效
(1)着眼“抓早抓小”。市效能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,立足于预防教育,强化监督制度的落实,防止“小病”成“大病”。一是通过常态化明查暗访,包括民生实事、重点工作、中心工作等获取线索;二是通过12345热线受理市民诉求中获取有效线索;三是通过办理疑难投诉件,梳理出部门之间存在作风建设问题的各方面线索,对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早发现、早纠正,视情作出通报并即对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问责。
(2)严肃追究问责。坚持从严执纪,紧盯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问题,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突出问题,强化上下联动监督检查,发现一起,严肃查处问责一起,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“越往后执纪越严、处理越重”的强烈信号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